合理表达诉求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表达诉求的方法也有很多种,但偏偏有人要选择极端的方式,不但得不偿失,还得自食苦果。
近日,永仁县宜就镇一村民因强行阻扰施工,与施工队负责人互殴,最终双方只能为自己的任性妄为“买单。
永仁县公安局宜就派出所接到110指令:永仁县宜就镇老怀哨大村,有一个村民阻拦国家饮水工程施工,请前往处理。
值班民警赶到现场时,双方已发生肢体冲突,许某美、罗某会二人均不同程度受伤,民警告知双方先行到医院治疗后再作调查处理。
经查,永仁县宜就镇老怀哨村委会村民许某美以修建的集体公用水池破坏了自家风水为借口,到施工工地将施工方的材料扔掉,阻扰对方施工。施工队负责人罗某会与许某美沟通无果,双方发生口角纠纷进而引发互殴,致使双方不同程度受伤。
村民许某美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永仁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许某美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施工队负责人罗某会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永仁县公安局依法给予罗某会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李俊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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