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避免被告人在押解、会见、庭审过程中受到感染,永仁法院派专人在疫情期间对接看守所的各项送达、提押、联络等事项。积极协调公诉机关、看守所开展网络信号调试,详细讲解网络庭审事宜,确保网络庭审程序规范严谨,顺畅高效。
3月2日14:40,随着审判长敲下法槌,永仁法院在云间网上视频庭审系统的助力下,公开开庭审理了防疫期间首件刑事案件——被告人夏某平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一案。
在审判庭内,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公诉人全部佩戴口罩在法庭内参加庭审、被告人在看守所远程出庭。
审判长通过视频连接,完成身份核实、质证、辩论以及最后陈述等环节。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被告人夏某平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及指控的罪名均不持异议,当庭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疫情防控期间,永仁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深度挖掘互联网法庭活力,借助信息化手段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保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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