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永仁县2020年度排污许可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和要求,落实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12月29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组织召开排污许可整改工作推进会。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副局长杨忠华、副局长梁江凌、相关业务科室及涉及整改的10家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副局长梁江凌主持。
会议通报了审查发现的问题,并对各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排污许可制度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各排污企业务必要提高认识、迅速行动、全面落实。二是要严格落实问题整改。对审查不完全符合排污许可要求的10家排污单位,列出了问题整改清单,各涉及企业务必限期完成;完成整改后,须提交材料经复核确认后按程序变更排污许可证。三是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各持证排污企业需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实施自行监测,定期报送执行报告,做好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和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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