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永仁县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永定、宜就司法所把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一以贯之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7月5日,毛XX夫妻因自家1988年建盖的房屋与兄弟毛X因房屋权属发生争议,同时双方对已过世父亲毛XX的遗产分配问题及母亲李XX的赡养问题产生纠纷,双方私下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在申请他的么村委会调解处理未果后,双方当事人到宜就司法所请求宜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过人民调解员王晓明公平公正的调解处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并同意签订调解协议,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7月13日,永定镇良田村委会干丙一组村民冉XX家发生家庭纠纷。经良田村委会与永定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耐心细致地进行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同意于近日内签订调解协议。基层矛盾纠纷调解看似简单,但事关群众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必须兢兢业业认真对待。
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基层群众纠纷中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作用,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永仁县司法局各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员们深入田间地头推动解决基层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日复一日地用细心、耐心、真诚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了一场又一场纠纷,每起调解成功的案件背后都能收获当事人的认可与称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稳定器、解压阀的重要作用。年复一年,他们默默无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任劳任怨,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调解为人民”的使命和担当,为建设平安永仁、法治永仁积极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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