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着租金不给
还占着房屋不退还
遇到这样的租客该怎么办
房东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近日,永仁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件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帮助房东何某顺利收回出租的房屋。
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原告何某与被告夏某先后两次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每月房租450元,合同到期后被告夏某共有房租、水电费合计8147元未向原告付清。原告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被告沟通,被告均未支付相关费用,并继续占用房屋。
2022年8月,何某将夏某起诉至永仁法院,请求其支付拖欠房租、水电费合计11411元并要求被告搬走个人物品、退还住房,终止租赁合同。
何某与夏某租赁合同关系解除,夏某于2022年8月26日将涉案房屋交还何某,并支付拖欠何某的房租11411元。
在生效判决履行期限届满后,夏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何某向永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夏某,几经沟通,夏某也未履行相应义务,随后,承办法官到涉案房屋粘贴了限期腾房公告,公告期满夏某仍然未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决定进行强制腾房。
强制腾房工作开始前执行法官对涉案房屋进行了多次现场勘验,对屋内物品数量进行了评估并制定了腾房方案。强制腾房当天,永仁法院邀请了永仁县人民检察院和部分社区基层代表及人大代表共同到现场进行监督。
执行现场,执行干警按照腾房方案有序开展工作,对房屋内物品逐一清点、登记造册后全部带走妥善保管。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腾房工作全部完成,房屋顺利交还给申请执行人何某。
本次房屋清空移交行动迅速,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人员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力量参与法院执行工作,助力破解执行难,有效保证了执行过程的客观真实、公开透明,进一步彰显了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强制性和威慑力,维护了司法权威,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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