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极易造成交通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但是仍有人酒一下肚,就将法律法规抛诸脑后。
2022年10月,胡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永桥路人事劳动局门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34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10月,张某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永桥路人事劳动局门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65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10月,黎某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永桥路人事劳动局门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80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为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10月,申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永桥路人事劳动局门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38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10月,张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永桥路人事劳动局门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132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为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2022年10月,何某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永桥路李淑芹诊所路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23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2022年10月,李某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永桥路李淑芹诊所路口处,行驶至永桥路人事劳动局门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99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为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8
2022年10月,殷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永桥路仁民路口处,行驶至永桥路人事劳动局门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10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为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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