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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法强基 |不知道如何申请司法救助,检察官“保姆级教程”上线啦!    
[ 作者:永仁县人民检察院 日期:2023/9/15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126 评论:0 ]

不知道怎么申请司法救助

检察官“保姆级服务”教程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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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合申请司法救助的人有哪些?

 

 

 

1.应救助尽救助原则。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均应及时提供救助,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2.公平合理救助原则。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兼顾当事人实际情况和同类案件救助数额,做到公平、合理。

3.属地救助原则。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由办理案件地人民检察院负责救助。

4.辅助性救助原则。对同一案件的同一当事人只救助一次,其他办案机关已经予以国家司法救助的,人民检察院不再救助。对于通过诉讼能够获得赔偿、补偿的,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特别提示:当事人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或者实施国家司法救助后仍然面临生活困难,符合社会救助的,检察机关应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予以社会救助。

 


 

2

哪些人可以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刑事类型救助对象:

1.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造成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案件无法侦破、已过追诉时效、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

2.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人身伤害,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3.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依靠其他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或者其赡养、扶养、抚养的其他人,因案件无法侦破、已过追诉时效、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

4.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案件无法侦破、已过追诉时效、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


民事类型的救助对象:

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其他类型的救助对象:

1.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向检察机关举报、作证或者接受检察机关委托进行司法鉴定而受到打击报复,致使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到重大损失,陷入生活困难的;

2.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人员。


特别注意:

如果救助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予以救助:

1.对案件发生有重大过错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查明案件事实的;

3.故意作虚假陈述或者伪造证据,妨害诉讼的;

4.在诉讼过程中主动放弃民事赔偿请求或者拒绝加害人及其近亲属赔偿的;

5.生活困难非案件原因所导致的;

6.通过社会救助等措施已经得到合理补偿救助的。


 

3

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司法救助申请一般由本人申请,特殊情况可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赡养、扶养的其他人提出,同时需提供与被害人的社会关系证明,如户口本、授权委托书等。司法救助申请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检察人员制作笔录,本人签字按手印即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需要提供①国家司救助申请书;②原案件法律文书;③申请人身份证证明材料及代理人身份证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④实际损失(损害后果)证明材料;⑤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和资产状况、生活困难证明材料;⑥是否获得赔偿、救助等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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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检察小知识
你了解了吗?
下期欣然课堂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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