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7日凌晨,正当人们喜迎新春佳节之际,永仁法院执行干警又将一名“老赖”赵某某从昆明押解回永仁执行拘留。至此,永仁法院于2015年报请公安机关协查的4名被执行人全部被查获并押解回永仁执行拘留,布控成功率达100%,有效打击了规避执行行为,公安协查效果较为明显。
2014年11月,最高法院及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有关的通知》后,永仁法院立即商请县公安局按通知要求协助查找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并将第一批3人报请县公安局布控,3名被执行人先后被查获采取强制措施。2015年11月,永仁法院决定对长期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陈某某、王某、普某某、赵某某4人决定拘留,并报请县公安局协助查找。县公安局立即对陈某某等4人采取布控措施,其中陈某某于2015年11月30日在网吧上网时被东莞市公安机关抓获,普某某于2016年1月26日被元谋县羊街镇派出所抓获,王某于2016年2月1日被德宏州芒市公安机关抓获,赵某某于2016年2月6日被昆明市西山区公安机关抓获。4人被先后抓获后,永仁法院执行干警先后辗转数千公里前往东莞、羊街、芒市及昆明将陈某某等人押解回永仁执行拘留。
在采取布控措施后三个月不到的时间,陈某某等人先后被抓获执行拘留,其中陈某某、普某某、赵某某均承认了错误,并承诺在近期内履行执行义务;王某某因负近一百万元的执行义务,表示愿意接受惩罚,但无能力履行。陈某某等人采取逃匿的方式规避执行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永仁法院一名执行干警有感而发写道:“冬夜里风潇潇路漫漫,法院人忠职守勇担当。东莞市追逃犹在昨日,羊街镇老赖无处遁形,德宏州归来风尘未扫,春城里又有人落法网。守诚信行大道胸怀坦荡,过年关陷囹圄何必当初。”
【责任编辑:李雄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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