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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主体,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    
[ 作者:王国勇 日期:2016/5/3 来源:永仁县检察院 点击:10570 评论:0 ]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各科室、各部门、个人的党风廉政工作责任,2016年4月29日下午,在纪检组长罗云艳的主持下,永仁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党风廉政责任书签订仪式。

    本次党风廉政责任书是经过检察院党组讨论,征求中层以上干部的意见建议,充分讨论之后定稿而成,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庞世红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干警分别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罗云艳强调,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是加强作风督查,进一步做好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通过责任书的签订,明确一岗双责,防控廉政风险和防止利益冲突,强化党内监督,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努力督促所有干警成为公正廉洁、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检察官。

【责任编辑:李雄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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