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永仁县公安局永定派出所始终把群众当做自己的亲人,把群众关切的每件事都办到他们心坎上,真正做到民有呼、我必应。
5月27日,永仁县公安局永定派出所及时救助一名走失儿童,并将其安全送回父母身边。
当日13时许,永定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报警称,在古城农贸市场附近有一名7岁左右男孩独自行走,疑似走失,请求派出所处理。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处置,民警一边对男孩进行安抚,一边向周边群众了解情况。经过询问,小男孩名叫曹某某,今年7岁,民警联系小男孩的母亲后,随即将其带回派出所。
傍晚,小男孩的母亲来到派出所,民警将其叫到办公室核实身份,确定该女子是小男孩的母亲。经了解,小男孩的母亲当天趁其睡着后出门办事,小男孩醒来后发现家中没人便独自出门寻找。民警对孩子家长进行了批评教育。母亲见到小男孩后对民警表示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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